近年中共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多项支持、促进乡村振兴的政策法规,乡村振兴已然成为我国基本国策之一。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提出了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加强智慧农业科技创新、鼓励农业信息化建设、提高乡村公共服务智能化水平等重要指导。
数字乡村是乡村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在当今生态形势严峻、农业劳动力紧缺的情况下,有别于传统方法的数字技术可通过物联手段操控智能农机替代人力,调度规划精准把控资源,从根本上提高综合效益。
1、数字技术深度渗透。数字技术作用于生产、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智慧田地、智慧牧场等智能产业成为乡村农业主流,同时乡村电商高效桥接城镇工业品与乡村农产品流通,农产品借助数据科学完全实现标准化与价值化。
2、乡村治理协调工作效能性强。当地政务资源、自然资源高度数字化,采用信息技术对政务需求、自然资源监测保护进行网格化、精细化管理,碳减排实施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等生态有关指标由数据技术量化把控。
数字乡村是伴随网络化、信息化和数字化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以及农民现代信息技能的提高而内生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转型进程,既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结合研究发现,发展数字乡村有以下几个要解决的问题:
1、数据质量、数据整合程度不高,资源数字化难度极大。乡村资源多样且分散,信息碎片化严重,加之当地资源数据获取能力、要素价值挖掘能力较弱,致使现有数据覆盖面狭窄,大部分细分至村级的基础区域数据均无处可查;此外,乡村数据“孤岛现象”突出,不同区域间信息数据关联度低,其有关的共享开放管理平台建设缺乏统一标准与规范体系,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数字乡村的发展。
2、智能技术与农业应用融合程度远不及二、三产业。乡村数字化治理水平不足,农业产业数字化较之其他产业发展滞后,现有的智农融合应用场景较少,社会上聚焦于粮食安全、农业监管、经济运行预警的研究仍有较大发挥空间,因此数字经济在农业中的比重远低于服务业与工业。
南宫国际观点
当地政府应加强与市场的协作,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农业数字化建设,开放多方非涉密数据,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另一方面,村级“天空地”一类基础资源数据的采集、整合工作可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进一步引入市场力量,有效保障当地基础资源的数字化质量,挖掘数据要素价值,提高数据资源利用水平。
以补贴、奖励等形式引导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多方社会主体开拓乡村大数据应用场景,围绕数字农业有关前沿技术开展科研项目,并以项目实践为首要目标,建设应用示范基地,攻关落地难点,标准化实践应用流程,探索“创新+产业”一体的科研机制。